卧里屯街道人大工委成立于2002年7月,现有工作人员2人,设主任一名,办公室主任一名,下设3个代表小组,共有市、区人大代表28名,其中区人大代表21名。
  主要负责宣传宪法、法律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、决定;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,组织辖区内的市、区人大代表开展学习、视察、调查、检查、评议和联系选民等闭会期间的活动;接待代表来访,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; 督促街道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、批评和意见;开展调查研究,对街道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,并将有关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;在区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委员会领导下,承办辖区内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等职能。
  自街道人大工委成立以来,始终坚持以区人大为中心开展工作,成功组织了8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,并在短时间内相继制定了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、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全体代表会议制度、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会议制度、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人大代表进行集体视察和活动制度、人大代表缺席会议请假办法等基础性的规章制度,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
街道人大工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