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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龙凤区彤心法律服务所暂停执业的公告

信息来源: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: 2026-04-14 14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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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凤彤心法律服务所因执业人员数量不足,不符合《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》等规定及持续执业法定条件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该所不得再以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名义开展法律服务活动,望社会各界知悉。

大庆市龙凤区司法局

20264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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