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凤区彤心法律服务所因执业人员数量不足,不符合《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》等规定及持续执业法定条件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该所不得再以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名义开展法律服务活动,望社会各界知悉。
大庆市龙凤区司法局
2026年4月14日